- 打卡等级:初来乍到
 
				
				
				- 打卡总奖励:19
 
				- 最近打卡:2025-05-19 09:59:34
 
				  
 
 | 
风雨同舟 发表于 2012-5-9 17:56  
支持您的选择,有理有据。 
但不知许多会员选择的24小时需报告的·要求出自哪里?  
谢谢您的支持!我想许多会员选择B的出处应该在这里: 
2000年卫生部《医院感染管理规范(试行)》第三十五条 
【但2006年《医院感染管理办法》第七章第三十九条已明确废止了2000年的《医院感染管理规范(试行)》】 
第三十五条 医院感染流行、暴发的报告: 
 
  一、出现医院感染流行趋势时,医院感染管理科应于24小时内报告主管院长和医务处(科),并通报相关部门。 
 
  二、经调查证实出现医院感染流行时,医院应于24小时内报告当地卫生行政部门;全国医院感染监控网单位应同时报全国医院感染监控管理培训基地。 
 
  三、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确定为医院感染流行或暴发时,应于24小时内逐级上报至省卫生行政部门;省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院感染流行或暴发的报告后,应于24小时内上报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。 
 |   
 
评分
- 
查看全部评分
 
 
 
 
 
 |